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姬凡雅 记者 王晓宇)只因男庄邻多看了自己妻子两眼,连云港男子陈某就开始猜疑妻子出轨,随后不仅对妻子进行辱骂还多次进行殴打。办案民警为了保护受害人,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近日,连云港开发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置了安全屏障,形成物理隔离,同时也在心理上对施暴者陈某形成震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受害人关女士与丈夫陈某于 1990 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三个子女。关女士称,2021 年 8 月 11 日,与陈某一起去承包养殖场的路上,因一名男庄邻多看了自己两眼,丈夫陈某便怀疑自己出轨,之后开始对自己进行言语侮辱,当晚回到家,就将自己打得头破血流。
经公安机关调解,陈某当面写下承诺书,保证不再动手打人。然而,仅仅过了一个多月后,9 月 23 日晚到 9 月 24 日上午,陈某又开始接连盘问并殴打妻子关女士,受伤的关女士又跑到派出所,经调解,陈某当面道歉并带妻子就医治疗。之后,陈某又多次对关女士大打出手。社区主任为此事多次上门规劝过陈某,但陈某并未停止对妻子的殴打。
直到 11 月 29 日凌晨,浑身淤青的关女士在遭到丈夫的再一次殴打后,从家里逃跑出来差点昏倒路边,被巡逻警察发现后带到派出所。经法医鉴定,关女士为轻微伤。办案民警为了保护关女士的安全,向其讲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关女士表示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加上丈夫陈某的不断恐吓,根本不敢申请保护令。12 月 18 日,派出所向连云港开发区法院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社区为关女士提供临时住处。
连云港开发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当场审查了派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立即赶赴当事人家里、社区及派出所了解案情。经查,公安机关代为申请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连云港开发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陈某殴打、威胁关某,禁止陈某骚扰、跟踪关某。裁定有效期六个月。如陈某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法官表示,随着反家暴工作持续深入,对于自救意识和求助能力欠缺的家暴受害人,公安、村(居)委会、妇联等职能机构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越来越多。通过多部门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效不断得到提升。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家暴受害人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时报警,并积极向社区、公安机关或法院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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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 1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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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 09: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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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 0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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