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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交警大队小海中队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日前,大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小海中队在辖区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

整治现场,自觉佩戴头盔的市民较以往增加了不少,但还是有一些市民在骑行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市民王先生把安全头盔挂在电动车前,没有戴在头上。被拦下后,王先生连声解释称,天气太热,戴头盔更觉得闷热,下次一定会注意。同样带着头盔而没有佩戴的李女士则称,平时自己都有戴头盔,当时赶着去上班,以为只骑一小段路没关系。民警对这些交通违法者一一进行劝导,并向骑乘人员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群众“戴头盔 保安全”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小海中队还运用电子警察抓拍、路面设卡等方式,持续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头等大事”别侥幸,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为生命增加一份保险,请广大市民时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佩戴好安全头盔。

通讯员 丁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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