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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装修一半遭停工,装修公司:费用花完了继续装得加钱

现代快报讯(记者 郑阳)近日,徐州市民孙先生向现代快报反映,2025年3月4日,他跟徐州鸿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了一份样板房装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孙先生先后支付了7万元装修款,用于装修自己91平方米的房子,然而钱款支付完毕后,装修工作却一直停滞不前。最近孙先生联系装修公司时,对方称费用花完了,继续施工要另行加钱。



根据合同约定,孙先生的这7万元装修款共分三次打款,第三次打款时间是5月21日。5月25日,装修公司工作人员还通过微信给孙先生发来了产品清单。孙先生对现代快报记者表示, “当时说的是包工包料,一共7万元,包括硬装和软装两个部分。装修公司工作人员还说要把房子打造成样板房,样板房打造完毕后供装修公司客户参观,可获15000元软装和15000元安装物流补贴。”


在孙先生提供的合同中,现代快报记者看到,房子装修由硬装和软装两个部分构成。硬装包括集成吊顶(全铝)、集成线条(收口线、顶角线、踢脚线)、墙面(艾草金刚板)、墙面(铝蜂窝金刚板)、铝合金造型线条、格栅板、瓷砖(通体大理石)以及室内门(碳纤木门)和地板(复合地板/生态木地板);软装部分由灯饰(筒灯、吊灯、灯带)、卫浴(马桶、洗盆、水龙头、淋浴隔断)、智能门锁(室内室外)、家具(床、沙发、柜体、餐桌茶几)、窗帘(双层防晒细麻真丝)、电器(电视、冰箱、洗衣机、抽烟机、灶具、挂机、柜机空调)。



据孙先生介绍,因为有事耽误,第三次付款后,自己也没有去新房现场查看。今年8月份,和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沟通时,对方说费用已用完。后来他去新房查看,发现已经停工,房间连门都没有安装,更别谈软装部分和样板房补贴了。10月4日,孙先生和装修公司再次取得联系,但工作人员称,装修费已用完,继续施工需要加钱。


10月15日,记者联系了徐州鸿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记者向对方表明来意亮明身份后,工作人员称孙先生的装修款花完了,继续装修需要继续打款。当问及合同上标明的承诺为什么没有兑现时,对方则表示不接受采访,有什么问题都去问孙先生,随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江苏法德东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心雨律师指出:消费者与商家形成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合同是否属于“包干价”合同,首先应当根据明文约定进行判断。一方面,合同第一条条款虽约定合同价款为7万元整,但又有“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多退少补”的表述;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内装修项目没有体现单价,也即从合同理解上存在矛盾,可能引起双方争议。实际上,若设定“非包干价”合同,应当具备明确、可执行的计价标准。


尹心雨律师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不能仅相信口头承诺,要力争将商家口头承诺落实到合同里,充分关注总价款及价款对应的服务项目,例如是否属于包干价合同,是否有明确的价款计算方式。另一方面,如无法将相应内容体现在合同里,也要及时对合同签订前后的承诺及涉及合同条款重要修改的内容留存书面沟通记录或进行录音,以用于维权使用。


10月15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将问题反映给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装修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应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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