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垛田96个特色农产品获绿色食品证书
《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施行一周年,罱泥、扒苲、布水草等传统耕种方式重回田间

3月的里下河垛田,生机勃发。兴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千垛景区,向群众和游客宣传《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2022年3月1日,《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周年。一年来,相关部门共依法制止、查处相关违法行为146起,罱泥、扒苲等传统耕种方式重现。

  

垛田是泰州市里下河地区特有的一种农田地貌,是悠久农耕文化的历史见证,总面积6万多亩。为传承和弘扬垛田传统农业文化,推动垛田永续利用,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瞄准垛田保护中的“沉疴顽疾”,以小切口破解垛田区域治理大问题。



执法端口前移、下沉,对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坚决打击。《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保护区内禁止擅自平垛、填堵、围圈垛田水域,破坏垛田水系。去年10月,联合执法组在华港镇港口村发现有村民在违法平垛,根据《条例》进行了制止、处罚。

  

苏州的戴先生几乎每年的4月上旬都要来到泰州千垛景区打卡,“每次过来都有新的感触,特别是2021年来,看到保护垛田的公示牌立了起来,老百姓自觉保护垛田的意识更强了。”《条例》确立了分区分级保护的思路,规定垛田一般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由泰州市政府组织垛田所在的兴化市、海陵区、姜堰区政府确定划设标准和具体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条例》保护的不仅是田,更是水田交错的农业文化。“九夏芙蓉三秋菱藕,四围香菜万顷鱼虾”是垛田的丰富物产。《条例》规定,要加强垛田有关的传统农耕技术、生产工具、地方民俗、民间典故等历史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挖掘和研究等工作;垛田的土地承包方或者经营权人应当做好垛田日常养护,保持垛田高度和形状,鼓励采用传统方式进行耕作。一年来,垛田已基本恢复采用罱泥、扒苲、布水草等传统方式进行垛田耕种和日常保养、维护,垛田区域内10个农产品被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96个农产品获绿色食品证书。2021年,“兴化香葱”荣获“全国绿色农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地标品牌”荣誉称号。

  

捞淤垒田,田出水中,一块田也是一座小岛;筑垛防水,放岸成田,一个垛也是一处风景。“垛田具有悠久的农耕历史、独特的水土利用模式、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多彩的农耕文化、绝美的农业景观,我们要将垛田保护条例贯彻好、落实好,给子孙留下美丽田园,留住乡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臧大存说。


  

目前,垛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产业发展联盟正在建立,注册统一商标、标识,明确质量标准、可追溯的垛田特色产品正在不断推出。(张卫兵 尹有文 毛晓华 周迅帆)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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