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锦辉 记者 严君臣)11月11日上午,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行政审判三年工作情况。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收案数有所下降外,该院收案数总体呈上升趋势,特别是2021年较上年度同期增幅达70.22%。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153件,审结3688件。
据介绍,新增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建类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安置补偿类行政协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案件败诉率有所回升,败诉领域集中。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018年下半年的4.7%到2021年上半年升至15.75%。其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协议、行政赔偿占全部败诉数的57.24%。今年上半年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协议、行政赔偿共计87件,占全部败诉数的79.8%。从区域分布来看,崇川、启东、通州、如皋,海门等地败诉数较多。
近三年来,开发区法院构筑集中管辖新格局,分别组建三个审判团队,相对集中审理各领域行政案件,确立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以员额法官为主体构建扁平化审判管理模式。经过三年努力,一支专业化的行政审判队伍已基本成形。
2021年3月1日,开发区法院根据市中院《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于依法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市区政府为被告)、简单工伤认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程序性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等案件,均由专门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1年1至6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数共计205件,适用率已达29.37%。庭审时间平均20分钟,裁判文书平均篇幅不足1500字,审限缩短50%。
当日,开发区法院还公布了多个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某食品公司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据介绍,某食品公司经营肉制品、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该公司与缪某签订劳动合同,缪某任该公司厂长。期间,缪某在上班时使用烧碱清理场地过程中被烧碱烫伤。缪某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食品公司认为缪某从事的是管理工作,不能认定是工作原因导致受伤。该局认定缪某所受伤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情形,系工伤。
据介绍,该项所规定的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原因并非严格地限定在其约定工作范围内,其他为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付出的劳动都应该被认定为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由此所遭受的伤害也应当被认定系工作原因所造成。缪某担任厂长职务,其工作职责当然包括整个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其实施的清理场地的行为,系为单位利益付出的劳动,且未超出厂长的职责范围,所受伤害依法应当认定为系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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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1 15: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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