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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每月2000元代账费,女会计把自己送进牢房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喜鸽 记者 张晓培)“我很后悔,不该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丧失原则和底线,结果走到这个地步……”在徐州市看守所提审室,30岁出头的焦某一脸憔悴,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诉说着自己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过程。

女子焦某大专毕业后,一边打工,一边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随后又考取了会计师资格证书,结合专业特长发起设立了徐州某会计咨询有限公司自主创业,带领一班年轻人开展业务。

公司经营渐渐有了起色,先后为20多家公司提供专业财会代账业务,在行业内也有不错的口碑。可是,与贾某的相识却改变了焦某的人生轨迹。

2018年年初,一次朋友的宴会上,焦某认识了贾某。贾某称自己的公司经营钢铁生意,但缺乏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无法办理抵扣税款,想委托焦某代账,并开具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焦某当场没有做出回应。5月份,焦某婚礼上,贾某大方地送上500元礼金。见贾某如此诚心,焦某便同意了以每月500元的费用为贾某代账。

随后,贾某经常向焦某手机、微信发送代账信息,由焦某开票。大概半年后,因贾某经常不提供开票所依据的销售合同、资金结算等凭证材料,焦某逐渐产生了怀疑。2018年年底,焦某向贾某当面了解情况,并称自己的公司因此面临严重风险,贾某见瞒不住,便如实说自己通过“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挣点差价的事。焦某当即称,如果再代账就务必增加费用,于是代账费用增加至每月2000元。

2019年年底,贾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案发,焦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经税务稽查部门、公安机关侦查确认,贾某项下的6家“空壳公司”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一共造成国家税款损失670余万元。

焦某在明知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实际被抵扣税款230余万元。今年4月,贾某被法院一审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焦某系从犯,并具有自首、从犯等从轻处罚情节,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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