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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吨重广告牌非法盘踞楼顶四年,终于拆了

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蔡晓丹 记者 陆文杰)常州一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将重达20余吨的巨型广告牌“扎”在武进某处大厦楼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城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多次催告,但仍不履行后,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武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前,该巨型广告牌被彻底拆除。

2017年10月19日前,常州某广告公司未经市容主管部门许可,在武进中源大厦楼顶上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长达45米、高6米。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根据有关法规,于2018年1月11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广告公司限期自行拆除户外广告。因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催告后仍然未履行。于是,2018年12月21日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拆除。当年,武进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立即拆除户外广告。

武进法院做出行政裁定书之后,因为被执行人仍未限期拆除,武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武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单位已处于停业状态,且联系不到相关负责人,广告牌一直未能拆除。最近,武进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将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传唤到庭,并责令其立即拆除广告牌。

考虑到广告牌在高空且面积重量大,拆除存在很大难度。在由被执行人负责拆除工作的同时,武进区法院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区住建局、应急局、卫健局、湖塘镇政府、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统筹推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拆除前,武进区法院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对现场的商户做好告知工作,并设置安全通道,在不影响商户正常经营的同时,保障过往行人的安全,同时联系消防、医院,对拆除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积极预防、有效应对。

9月9日上午,施工人员对广告牌进行切割、拆解,启用100吨位的吊机对拆解的钢架等吊装至地面。经过两天的有序组织,9月10日傍晚,最后一块钢架安全拆除完毕,存在大楼四年之久的安全隐患终于彻底消除。(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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