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加强诉源治理 深化多元解纷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与天宁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4月28日,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与该市天宁区法院签署《常州市天宁区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诉源治理暨多元解纷机制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
天宁区地处常州老城厢,交通枢纽多、交通网络密集。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模式创新形式多,服务体量大,交通运输服务领域各种矛盾呈现出多发性、复杂化的态势。如何规范市场行为,加强诉源治理,如何快速高效化解纠纷、建立行政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畅通行业群体权益保障通道,是打造人民满意交通、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必然要求。

当天,双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君俊介绍,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机制,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协同合作,将其作为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构建起多渠道便捷化道路运输服务纠纷预防化解网络和多层级递进式纠纷解决体系,快速回应道路运输服务领域创新发展的多元诉求。
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构建了协同合作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工作情况,探讨交流疑难复杂问题,总结评估道路运输服务纠纷诉源治理及多元解纷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完善优化合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共同搭建地方道路运输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库和纠纷化解数据库,依托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两大系统平台”,深化信息共享,解决单一案件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线索发现问题。建立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共同构建道路运输服务纠纷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健全道路运输服务纠纷的风险预警体系和源头治理机制,有效防范风险的传导和扩大。
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完善了协同合作的方式方法。法院可以根据交通部门的需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司法培训,也可以邀请交通运输领域的资深业内人士参与调解,实现双向交流互动。提高道服纠纷解纷的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在线平台开展工作,扩宽高效便捷的线上解纷渠道。加强道路运输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宣传引导,倡导合作、协商、效益、诚信理念,引导道路运输服务参与者将规范自己的行为当成职业惯性,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解决机制。
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畅通了行政调解与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对于经常州市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关民事纠纷的行政调解协议,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引导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于以金钱或有价证券给付为内容的有关民事纠纷的行政调解协议,可引导债权人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天法宣 刘国庆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