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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 | 立案侦查!惩治迟报瞒报就该这么刚



山东笏山金矿爆炸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2021 年 1 月 10 日 13 时许,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回风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22 人被困。后经全力救援,11 人获救,10 人死亡,1 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 6847.33 万元。

山东省事故调查组认定,笏山金矿爆炸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和栖霞市均构成迟报瞒报。

根据事发原因和责任认定,45 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15 名企业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烟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等 28 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因负有迟报瞒报事故责任,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时任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涛,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外,包括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事故责任单位,受到顶格行政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 黑名单 ";两家企业主要责任人,不仅受到刑罚,而且还受到 " 终身不得担任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的禁业限制。

回顾笏山金矿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多名责任人员尤其是公职人员受到处分,足见山东当地对事故 " 零容忍 " 的坚决态度。

每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查请原因依法追责,是 " 引以为戒 " 的应有之义。避免悲剧再次发生,除了严厉问责追责,关键在于日常防范和监管,时刻紧绷心弦,消除安全隐患。不能总等事发后,才想起 " 亡羊补牢 "。

笏山金矿事故,还特别提到企业迟报瞒报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接到现场报告后,应当在 1 小时内向地方政府部门上报事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根据此前新华社消息称,笏山金矿事故,企业足足迟报了 30 多小时。

因为迟报瞒报,追责之手不仅指向企业负责人,还指向地方党政一把手,这在以往生产责任事故处置中,并不多见。

发生事故后,企业及时上报,直接意义在于,可以获得更多救援时机和资源,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笏山金矿事故发生后,企业直到救援难度超出自身能力,不得已才上报 " 求援 ",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救援时间。此举不容姑息。

事实上,生产事故企业迟报瞒报并不鲜见。究其原因,是一些企业心存侥幸,关键是一些地方及时上报和迟报瞒报被发现后受到的处罚结果几乎没本质区别,迟报瞒报还可能侥幸得逞。甚至在企业瞒报过程中,个别地方监管部门还睁只眼闭只眼,默许甚至纵容。" 两害相权取其轻 ",企业才会铤而走险。

笏山金矿爆炸事故,对当地党政一把手迟报瞒报立案侦查,具有震慑作用和积极意义。过去那种侥幸做法行不通了。生产责任事故迟报瞒报,不仅企业要承担责任,监管部门甚至地方领导也要承担责任。惟有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才能让迟报瞒报整歇!

现代快报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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