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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海花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叶海花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泰兴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1月22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叶海花提起公诉。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海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泰兴检察
编辑:王婧
审核:尹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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