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史文翔 记者 葛小林)去年8月,在珠海海域,因台风影响,常州籍一艘船突然断缆走锚,轮触碰磨刀门大桥,造成桥体和船舶不同程度受损。常州交通执法对未尽安全管理责任的常州常连海航运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并将进行处罚和限期整改。
1月10日,常州市交通执法部门收到珠海海事局《关于通报“常连海浮248”轮触碰磨刀门大桥事故有关情况的函》,通报2020年8月19日6时56分, 受台风“海高斯”影响,常州籍起重船“常连海浮248”轮触碰磨刀门大桥,造成桥体和船舶不同程度受损,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阳江往广州方向)斗门立交至月环立交路段单向交通管制,进行封闭施工。
1月12日上午,常州市交通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赶赴常州常连海航运有限公司,就“常连海浮248”轮触碰磨刀门大桥事故进行了调查取证。在调查过程中,公司涉嫌存在对托管船舶“常连海浮248”轮“代而不管”行为,导致2020年8月19日凌晨上述船只受台风“海高斯”影响断缆走锚触碰珠海磨刀门大桥桥梁,造成桥体和船舶不同程度受损。初步确定常州常连海航运有限公司未尽到安全与防污染的责任和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中的第十四条第二款“本规定所有有关安全与防污染的责任和义务由受托方独立承担”之规定。
据常州市交通执法部门介绍,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据《规定》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对常州常连海航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切实履行管理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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