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南京 > 正文
2020年南京办结各类案件24.7万件,“28年前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写入两院报告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 季雨/文 顾炜/摄)2021年1月13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道林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黄利民作《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8066件,办结247678件,同比分别下降7.9%和7.2%。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0892件。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道林

严打涉疫犯罪,审查逮捕43人

2020年,南京法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确保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在商事、劳动争议等领域迅速出台13个涉疫审判指导意见,并制定司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12条举措,为“六稳”“六保”“四新”护航。

南京市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抗拒防控、制假售假、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涉疫犯罪,审查逮捕43人,提起公诉20人。

2020年2月11日,业某某携带水果刀和胶带,冒充疫情防控人员,以登记信息为由骗得某小区住户赵某某打开房门后闯入室内,采取胶带捆绑、持刀威胁等方式向赵某某强行索要8000元。赵某某被迫通过微信向他人借款2000元,并转入业某某的赌博游戏账户内。业某某威胁赵某某不准报警后逃离现场。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对“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依法提起公诉。江宁开发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业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业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审结涉黑恶案件121件 

2020年,南京法院依法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行为,审结相关案件37件,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根本利益,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项斗争三年来,南京各级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121件853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2个,涉黑案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达49.1%。依法审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倪俭和等61人涉恶案、于全利等19人特大组织卖淫案,以及省委政法委督办的夏祖寒等21人涉黑案,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黄利民

南京市检察院打好三年专项斗争“收官”战,推进“六清”行动。其中,建邺区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网络“套路贷”案,追加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提起公诉。

2598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坚持执行攻坚不松劲,让当事人胜诉获得感更加充实,2020年,南京法院执结案件88392件,执行到位金额121.1亿元,执行核心指标保持全省领先。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意见,加强综合治理,推动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2598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7335人次,限制高消费41767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440件。

“28年前南医大女生被杀案”被告人判处死刑

2020年,南京法院依法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97件,同比下降18.1%。对“28年前南医大女生被杀案”被告人依法判处死刑。

1992年3月20日晚,麻继钢在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并将林某的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经鉴定,林某系遭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经过公安机关28年的不懈侦查,该案于2020年2月告破。市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麻继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斩断伸向儿童的“黑手”,培训机构教师猥亵女童被判8年

2020年,南京市检察院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未检工作的专题审议意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5人,市检察院对杀害8岁女童的单正龙提起公诉。市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单正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该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2020年,鼓楼法院严惩猥亵儿童的培训机构教师,斩断伸向儿童的“黑手”。张某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办了某书苑,教授书法及国学。张某某在教授书法过程中,在有十余名学生在场的情况下,以单独辅导为由,先后将多名女童喊到教室后排桌子面进行猥亵。鼓楼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年,禁止张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