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于涵 记者 顾潇)租住的宿舍水龙头没关,积水泡烂了楼下住户的装修,这个损失到底由谁来承担?近日,扬州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最终,法院判处租住方与当天进行保洁的家政公司各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小陈是扬州高邮市一家商业公司的员工。为了便利外地人员居住,公司为员工承租了距离公司不远的一处小区住宅作为员工宿舍。居住一段时间后,小陈租到了距离单位更近,条件更好的另一处住所。
房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但干干净净的来,自然也要好好收个尾。2019年9月,小陈预约了一家家政服务公司,打算让钟点工从里到外的清洗一遍。打扫过程很顺利,家政公司派来的两个钟点工一个下午便完成了工作。简单检查过房间之后,小陈同二人一起离开宿舍,搬到了自己的新家。
搬进新家没几天,小陈所在的公司就摊上了官司,这官司也跟小陈住过的宿舍有关。原来,宿舍内水龙头没有关好,导致房屋积水严重,通过地面渗透至楼下,导致楼下邻居家里的天花板、墙面及部分家具受损,需要重新装修。房东将公司告上法庭,经判决,该公司需给付房东6万元的赔偿金。
为了查明房屋漏水的真相,公司调阅了事发前后几天的公共视频,发现自从小陈搬离房屋之后,该房屋没有人员进出。“难道真的是自己粗心忘关水龙头,才惹上这样的麻烦?”小陈前思后想,想到了两个保洁人员身上。小陈认为,水龙头肯定是清洁工打扫时打开的。而自己早就收拾好了行李等在一边,根本没有用水。最终,小陈所在的商业公司将家政公司告上了法庭。
近日,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法庭之上,每个人都记得自己似乎关了水龙头,而小陈所提供的证据也只有一段他与保洁员共同离开的录像,责任究竟该如何界定?
法官审理认为,涉案房屋室内水龙头未完全关闭导致财物受损,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小陈在离开涉案房屋时未尽到对承租房屋的检查义务,同时被告家政公司员工即两名保洁员未尽到对服务对象在完成工作后的交接、检查义务才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原、被告双方均存在过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综合衡量,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家政公司需赔偿该商业公司各项损失30365元。(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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