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在高作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蓝牌货车装载货物比较可疑。经检查,货物竟为有毒易燃液体乙腈。据了解,乙腈为Ⅲ类危险品,是一种无色液体,极易挥发,有一定毒性,需专业危化品运输车装载。
经核实,该货车共装载液体乙腈34桶,驾驶员刘某仅具备C1驾驶资格,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其驾驶的小型普通货车不具备运输该类危险品的安全设施,具有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随后,高速四大队将案件移送辖区睢宁县公安局高作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高天琦
相关推荐
下夜班路上临时起意拉车门行窃,男子被抓获
- 曝光台
- 2021-03-25 20:38:52
非法改装“炸街”扰民,邳州交警严厉查处
- 曝光台
- 2021-09-10 16:46:33
大客车40余人不系安全带被查
- 曝光台
- 2021-09-10 16:45:43
“梳网清格”查验健康码,竟抓获一名逃犯
- 曝光台
- 2021-09-10 16:45:11
男子接连报假警,被民警依法抓获
- 曝光台
- 2021-09-10 16: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