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热点 > 正文
先行先试!深圳开启科技创新新征程

◎ 科技日报记者 杨仑 刘传书

40年前,深圳还是中国边陲的一个小渔村;40年后,深圳一跃成为中国发展的奇迹与象征。

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如火如荼,深圳正瞄准全球科技创新高地,迈向下一个时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对外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行百里者半九十。高层次、高质量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在全新的国际形势下,作为综合性国家创新中心,深圳则肩负着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坚持科技驱动,走出一条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道路。

为科研机构松绑 

让科学成为产业发展助推器

“下一个40年,深圳想要保持发展优势,应当继续在体制机制方面创新。”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筹备办主任樊建平告诉科技日报记者,“深圳前40年的成就,很大程度得益于此。下一个40年深圳也需要在方方面面进行体制机制的突破,继续引领这座城市更好地发展。”

方案中提出,要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我建议深圳可以胆子再大一点,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为科研机构‘松绑’。”樊建平举例说,可以授予科研机构足够的自主权,让困扰科研机构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成果收益分配方面的问题迎刃而解,充分释放科研机构的“能量”。

以深圳先进院为例,为打通科技和经济转移转化的通道,深圳先进院率先探索建立了“科研、教育、产业、资本”四位一体微创新体系。该体系将高校、研究院所、特色产业园区、孵化器、投资基金等研学产资创新要素紧密结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各要素共享平台与信息,形成创新积聚优势,大大提高了创新效率效益。

“40多年来,大学、科研机构仍然借用了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如果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成功经验,将科研力量引向市场,从而有保障的实现技术商品化,对建设新型科研机构大有裨益。”樊建平说。

创新是深圳40年动力不竭的发展密码。樊建平建议,深圳可以率先立法,大力引导、规范、保护各类新型科研机构依法高效创新发展,培育壮大知识市场,激发科技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从而真正让科学技术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市场化方案 

破解科研应用“两张皮”

方案中提到,要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在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

中国工程院院士、鹏城实验室主任高文表示,从实际需求出发由市场决定科研选题,成果由市场评价,激励使用市场化方案,可以有效解决科研和应用“两张皮”问题

鹏城实验室负责人介绍,鹏城实验室在建设过程中,特别注重“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其本质就是要把科技创新聚焦到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目标上来。“我们相信按照方案实施科技创新改革,通过鹏城实验室等新型科研机构的大胆探索,将有助于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的制度性成果,在科技领域形成体制机制创新示范。”

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今年的两会上也提出,在创新驱动上,示范区应与国际先进科研体制的全面接轨。探索建立面向全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构建创新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探索在高校、科研机构、国企建立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制度。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激励,合理安排科研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用支出比例。

国际化视野 

打造全球人才高地

“深圳先进院好比一个花园,人才就像种子,找到好种子,打造一片人才‘森林’,才能享受丰收的硕果。”樊建平说。

方案中提到,将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同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制度,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办理R字签证和提供出入境便利。

40年来,深圳已经发展成一座魅力之城,具有巨大的人才“向心力”。深圳作为一座移民城市,40年建成世界一流城市,靠的正是来自全国五湖四海的人才。新的发展阶段,深圳要建设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还需要大量引进国际优秀人才。

“过去在国际化人才引进方面的确存在一些问题,此次中央赋予深圳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等改革举措,可以为引进国际一流人才扫清障碍。”鹏城实验室负责人说。通过像鹏城实验室等用人单位大量引进国际一流人才,毫无疑问将推动深圳成为国际高端人才聚集中心,为深圳建成全球创新中心城市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来源:科技日报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