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十二地市 > 泰州 > 社会 > 正文
缓刑期间“斗地主”:赢了钱,输了自由

28岁的刘某被判处缓刑,但他好了伤疤又忘了痛,在距离缓刑考验期满还有两个月的时候,再次跟朋友一起斗地主,被当场抓获行政拘留5日,最终被检察官监督收监执行。
  

刘某系靖江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靖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从2019年3月26日开始成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身为90后的刘某在靖江开了家水果店,做生意之余就有打打小牌的爱好。2020年1月,朋友约他到靖江一酒店房间内斗地主,刘某心想在酒店房间内肯定不会被人发现,便欣然带上几千元赌资前往。
  

刘某当天手气好,手里的小几千元很快赢到了近万元,暗自得意的时候,房间门被打开,民警当场抓获了正在赌博的刘某三人。经查,现场共有刘某赌资9800元,其他二人赌资分别为2300元和4700元。因刘某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靖江市公安局作出了对刘某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
  

刘某被行政拘留的情况很快被靖江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获悉,在与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确认刘某在缓刑期间进行赌博。而在缓刑考验期内赌博,已然属于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符合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
  

2020年7月22日,在检察官的监督下,刘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至靖江市看守所。
  

缓刑考验期内,刘某不思悔改参与赌博,最终吞下了违法违规的恶果,锒铛入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唐威)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编辑:王婧

审核:尹有文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